预订须知
注意 事项 | 1、60-65周岁优惠黄山门票100元门票差价,65周岁以上优惠200元门票差价 2、若有经过景区内小商店或酒店自设小商场,均非我社安排购物场所,请小心辨认谨防上当,如需购买务必索要发票; 3、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门,16周岁起需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护照或通行证;2-12周岁需持有户口本或身份证或护照或通行证,2周岁内可以持出生证,若因本人证件无效所造成损失由游客本人承担! 4、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可做出相应的次序调整,以当地接待社安排为准! 5、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原因,交通管制等)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和项目,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或项目,赠送景点和项目费用不退! 6、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飞机航班取消延误导致游客行程调整或取消,产生住宿等费用由游客本人承担! 7、若客人中途离团费用不退,期间产生一切责任自理; 8、行程安排体验项目由于提前采购,若不参加,费用不退 9、我社解决投诉依据客人在当地所签“意见单”为准,请游客认真、如实填写旅游意见反馈表,作为处理意见和问题的主要参考依据。有任何投诉请于当时或客人返程后7日内提出,否则无法给予处理。 10、儿童不参与优惠;为维护您的个人利益,如在旅游期间出现质量问题,请当地现场向我社导游提出或的打电话回组团社,我们将及时协调解决,并在旅游结束后如实填写意见单,旅行社将以意见单做为处理主要凭证,如意见单填写满意,回来之后投诉不再受理,敬请理解! |
旅行社(乙方)盖章确认: 对应合同号: 经办人: | 旅游者(甲方)行程单签收确认: 本人确认本行程单内容和标准,同意作为合同附件和最终确认执行的行程单,如有异议以本行程单为准。 签约者(甲方): 日期: |
温馨 提示 | 1、上山尽量轻装,少带行李,以免过多消耗体力,影响登山。不过一定要带一件厚的衣服,如果看日出的话,山顶风都很大;最好带多一件厚外套;如果能带上护膝最好,下山膝盖会很不舒服。 2、雷雨时不要攀登高峰,特别不要攀登天都、莲花二峰,不要用手扶铁链,亦不宜在树下避雨,手机关机,以防雷击。 3、山高路陡,游山时以缓步为宜,不可过速。身略前俯,可走“Z”形。这样既省力,又轻松。为安全计,一定要做到“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边走边看比较危险。 4、在高峻危险的山峰上照像时,摄影者选好角度后就不要移动,特别注意不要后退,以防不测。 5、黄山建筑物、古迹很多,不要在任何建筑物、古迹、岩石、竹木上题字刻画。 6、为防止火灾,黄山风景区沿途均实行定点抽烟。 7、为了保护黄山风景区的清洁卫生,不可随地乱扔垃圾、废物,沿途每隔几米都会有树状型的垃圾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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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旅游者补充协议
甲方(老年旅游者):
乙方(旅游者家属代表):
丙方(旅行社):
为确保甲方在参加我社组织的旅游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甲乙丙三方经真诚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乙方的指导、帮助下,己经认真阅读了《旅游安全须知》,甲方承诺认真遵守,《旅游安全须知》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 甲方认为,根据自身目前的健康状况,适宜参加外出旅游。
第三条 乙方作为陪伴甲方旅游的家属代表,做出如下承诺:
1、全程负贵看管、照顾甲方,防止其发生摔伤、滑到等意外伤害事故,确保其不因走失、被盗等遭受人身及财产损失,监督、阻止甲方参加高风险旅游或者高风险娱乐项目。
2、 甲方在餐厅用餐、浴室洗澡、卫生间大小便、山路或者雨天步行时,乙方应特别注意看护。
3、 应当保护随行甲方的旅途安全。
第四条 甲方因自身过错,如在乘坐交通工具时未系安全带、未坐稳等,在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但丙方有协助处理义务。
第五条 甲方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丙方在事前己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己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作为甲方旅游期间的家属代表,自然成为甲方的全权代表处理一切事宜。
第七条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其在旅游期间的看管、照顾人,并接受上述协议内容的约束。
第八条 本协议是《团队境内(出境)旅游合同》之补充,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与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名、盖章之曰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盖章):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